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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04-16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下发的《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5〕3号)的要求,经学院审查推荐,校员工工作领导小组4月9日会议评审, 法学院社会工作1101班被推荐为江苏省“先进班集体”,社会工作1201班赵越同学被推荐为江苏省“三好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