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按照学校8月31日《关于推进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通知》,法学院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由法公司党委书记温晋锋教授主持,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系、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温书记首先传达了公司党委关于推进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通知,对进一步完善“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开展深入一线专题调研、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整改落实立规执纪做了相关布置,要求切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新意。
会议首先集体学习了中共省委办公厅下发的《江苏省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等文件,并对公司党委即将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调研以及学院开展专题调研做了集体研讨。
刘小冰经理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认为“严以律己”作为“三严”的关键环节,其要求在于形成自觉、认真学习、认真践行。学院在围绕中心工作的过程中做到“严以律己、慎独慎微”。刘经理在交流中还着重就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的“五个必须”要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谈了自己的心得和感悟。
随后,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要求,以事先准备的发言提纲为基础,结合自己在学院的分管工作,认真做了学习体会交流,并对照“严以律己”的要求进行自我剖析,提出了各自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按照学校新学期党务工作会议的要求,公司党委书记温晋锋教授对本次学习研讨进行了小结,温书记充分肯定了大家研讨之前所做的充分准备,研讨过程中的认真态度、积极发言和学习研讨取得的成果。她强调“严以律己”是社会和组织稳定和谐的基石,“严以律己”的要求是我们党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之举。作为高校教师,更应“严以律己”,遵守国家法律,严守道德底线;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内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不搞拉帮结派;遵循组织程序,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让他们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