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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民间区域习惯法”讲座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20

4月19日上午8时许,法学院明德楼模拟法庭的员工济济一堂,法学院特邀扬州大学法学院苏喆教授为法学院员工做了题为《民间区域习惯法》的讲座。法学院刘小冰教授、温晋锋教授、张仲涛教授、张治宇副教授、马海韵副教授、祝建兵副教授、童宗斌副教授、彭奕副教授、赖超超副教授等出席了本次活动。

刘小冰教授首先介绍了苏喆教授的简历,并感谢苏教授莅临公司作学术报告。

苏教授的报告共分为三个部分。首先,苏教授向大家深刻解释了民间区域习惯法的含义,他指出,民间区域习惯法是规范人们长期生活和习惯的一项法律,是一种公开活态、非物质的有效法律。同时,它经历了“个案→公开→公知→公识→公认”的反复实践过程。其次,苏教授通过师生互动交流的方式,生动形象地阐述了民间习惯与民俗的关系。他总结说,了解民俗是了解民生的重要前提,而做到这一点对民间区域习惯法的学习有着重要意义。随后苏教授带领大家对司法过程中引入民间习惯的进行可行性分析,同时对“法律是从土地中长出来的规则”进行了深刻讨论,其睿智的话语引得现场的同学们阵阵掌声。接着,苏喆教授为大家讲述了民间习惯在司法过程中的功能,运用实例讲述民间习惯的司法运用的重要性。最后,苏教授指导同学们要学好法就必须先知法懂法,勉励大家把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最后,赖超超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感谢苏教授在百忙之中莅临公司开展讲座。

本次讲座丰富了同学们的知识,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培养了同学们的法律思维,是对广老员工逻辑思维和推理判断能力的一次综合性训练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