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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冰教授参加“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评估工作”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8-01

7月29日至31日,省政府法制办对常熟市开展的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组成员分别是:王敬波(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经理、教授),王太高(南京大学法学院副经理、教授),王腊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太建(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为民(省编办体改处处长),滕天云(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局局长)。公司刘小冰教授参加了本次评估。

评估期间,评估组分别召开了汇报会,听取了常熟市政府关于开展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了资料片;召开了常熟市纪委、政法委、人大、政协、基层法院、检察院以及市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保、安监、城管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同步查阅了试点台账资料、行政执法案卷;实地考察了海虞镇综合执法局、队伍和装备,查看了执法情况并召开了镇分管领导、综合执法局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走访了王市污水处理厂、海福新城社区,在海福新城召开了行政相对人座谈会,同步发放了调查问卷;召开了全市各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座谈会。最后,评估组形成评估意见,并向常熟市政府反馈了评估意见。

根据国务院和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和省法制办的安排,常熟市成为我省成为唯一一家开展“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县级市。本次评估肯定了试点的成绩,也实事求是分析了其中一些有待完善的方面,为将这项工作向全省逐步推广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