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3日,沪浙皖苏四省市法学会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在南通成功举办,与会代表共同聚焦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公司研究生纪潇雅(第一作者)、刘小冰教授(通讯作者)撰写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公益金研究》一文荣获论坛二等奖。
论坛共分为开幕式、主题报告、专题研讨、闭幕式等环节。其中,主题报告阶段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教授王树义,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珂分别就关于制定《长江法》的几点思考、论环境司法能动性作系统介绍。专题研讨阶段主要由专家学者就环境保护法实施与司法保障、环境多元治理研究进行互动探讨。
在专题研讨阶段,刘小冰教授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公益金这一主题作了报告,提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增加,使得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涉及公共利益的资金也急剧增加。然而,该笔资金向谁支付、如何使用、谁来监督等一系列问题仍未被厘清,致使资金使用混乱,未能实现应有的生态修复等功能。因此,应细化“生态环境法律保护公益金”这一概念,以专门账户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公益金”,明确资金使用主体、使用方式、使用程序、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将环境类诉讼和生态修复衔接起来,以加强资金监督,发挥资金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