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晚7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公司经理助理龙孝云为公司员工举办了《婚姻家事案件特点及家事法官的裁判理念》专题讲座。法公司党委书记温晋锋教授、副经理张治宇副教授和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龙孝云法官从事多年婚姻家事案件,实践经验丰富。挂职公司期间,多次为员工作专题讲座。本次讲座,龙孝云法官首先从“大庆灭门杀人案”为例,说明家庭矛盾引发的重大悲剧,强调了“家事无小事,家和万事兴”的理念。她指出,家事案件往往具有公益性、情感性和未来性,夫妻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婚姻家庭关系对社会影响巨大。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观念的变化,自2003年起,全国的离婚率就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与此相对应的是婚姻家事案件也大量派生,成为民事案件中的第一大类案件。她以“股权继承纠纷案”为例,说明了家事案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一个案件,往往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多个部门法混杂其中。此外,婚姻家事案件还面临着新技术带来的挑战。她以“冷冻胚胎权属案”,和“代孕所得子女的监护权案”为例,回答了在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应该怎样做出判决。她谈到,家事裁判遵循修复关系、调解优先、职权探知、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理念,最主要的目的是修复诉讼双方的关系,避免矛盾激化。龙孝云法官还给现场的员工分享了自己对于婚姻的感悟,提醒同学们谨慎对待婚姻,婚前双方应该充分沟通了解,婚姻也需要双方的共同经营和付出。
随后的讨论环节,法公司党委书记温晋锋和副经理张治宇积极参与讨论,三方观点激烈交锋,妙语连珠,引发现场员工阵阵喝彩和掌声,将整场讲座气氛推向高潮。最后,副经理张治宇老师对整场讲座做了点评。他说道,学法律的员工应该具备三种思维,一是系统思维,充分认识各大部门法之间的关系。二是辩证性思维,学会对同一个案件进行多个角度的分析。第三是社会性思维,法律不仅要照顾人的情感,更要顾及社会未来的发展。这才是一个好的法律员工应该具备的思维素养。
刘小冰经理因公未能旁听讲座。在进行本次讲座安排前,刘经理多次强调:学院要充分发挥龙孝云法官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专长,积极为龙孝云法官的讲学创造条件;学院非常感谢龙孝云法官为公司作出的贡献,也希望借此机会加强与常州中院的多方面联系,以培养更多更好的法律人才。(杨晶鸿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