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6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应邀莅临法学院,在明德楼模拟法庭为学院师生作“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的关系”的专题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陈卫东教授首先剖析了我国监察制度建立的三个缘由,并就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问题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大家界定了监察调查的性质及其与刑事侦查之间的关系。同时,提出职务犯罪案件调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前,需引入立案程序以回应程序非正义质疑的问题。此外,关于调查阶段人权保障问题,陈教授亦有独到见解,指出在职务犯罪调查阶段,监察委员会内部应设立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为被调查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与援助。同时,陈教授认为检察院应提前介入留置程序,以实现监察机关与检察院工作的无缝对接。针对补充调查方面的问题,陈教授亦结合近期热点话题提出了个人观点。模拟法庭座无虚席,陈教授讲学语言风趣幽默,在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争先恐后与教授交流,学术研讨氛围十分浓厚。
讲座结束后,法学院副经理衣家奇教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回应,并代表全院师生向陈卫东教授表达了由衷感谢。
作者:姚华 单位:法学院 审核:朱忠祥